其他項目疑難解答
2024年西安經開區投資、工業、科創、商貿服務業、文化、建筑業獎勵補貼政策文件整理編輯,如果西安經開區企業或者西安各區企業想要申報一些政府補貼扶持項目的話,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免費咨詢。
12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15855155083(手機/微信)
(臥濤集團:項目申報、工商財稅、股權設計、專利商標版權軟著代理、各類標準制定(參編)、軟件開發、審計報告、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科技成果評價、資質認證等企業服務平臺、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百度關鍵詞運營推廣)
一、西安經開區支持擴投資優結構
第一條西安經開區支持工業和技改投資力度
西安經開區對年度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給予投資額1%的資金支持,最高500萬元。對年度完成1000萬元以上投資的工業技改項目,在獲得省、市支持之外,給予投資額1%的資金支持,最高300萬元。
第二條西安經開區支持產業項目建設
西安經開區對首次入庫納統且實現固定資產投資的產業項目,投資額1000萬元以下的給予5萬元資金支持、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
第三條西安經開區支持外資加大投資
西安經開區對當年累計完成5000萬美元、4000萬美元、3000萬美元、2000萬美元、1000萬美元、500萬美元直接投資(FDI)的工業企業外資納入商務部統計認定后,分別給予企業150萬元、120萬元、90萬元、60萬元、3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
第四條西安經開區支持產業協作配套
西安經開區支持區內工業企業間加工協作、工業品配套,給予購買方不超過采購金額1%的資金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支持區內“五上”企業購買區內工業企業生產的消費品用于員工福利,按照采購金額的15%給予購買方資金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30萬元。支持區內工業企業購買區內企業的生產性服務,給予購買方不超過服務費用5%的資金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
第五條西安經開區支持制造業服務業融合發展
西安經開區支持制造業服務化轉型發展,大力提升制造業服務化水平,鼓勵制造業企業向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新金融等產業鏈延伸。對獲得中央和省、市支持的制造業與服務業融合建設項目,按照項目支持額度給予25%資金支持,每家企業最高200萬元。
二、西安經開區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
第六條西安經開區支持中小工業企業升規
西安經開區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30萬元資金支持,分三年兌現,每年給予10萬元。對中途退庫、退庫后再次入庫的,不再支持。
第七條西安經開區支持企業產值躍升
西安經開區對工業產值首次突破50億元、20億元、10億元和5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資金支持。其中,再給予工業產值首次突破1000億元、500億元、300億元、100億元的企業領導班子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資金支持。
第八條西安經開區支持企業關鍵核心技術突破
西安經開區對承擔省、市“揭榜掛帥”項目的企業,按照省、市支持額度的10%給予資金支持,最高300萬元。
第九條西安經開區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加快發展
西安經開區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從認定年度起,每年工業產值增長15%以上的,當年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資金支持,每家企業最高支持3年。
第十條西安經開區支持培育單項冠軍企業
西安經開區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當年工業產值增長15%以上的,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資金支持。
第十一條西安經開區支持工業企業降本增效
西安經開區對年度工業總產值超過3億元并納入成本費用調查的企業,其年凈利潤率較上年提高且工業產值增速10%以上的企業,按利潤總額新增部分的2%給予資金支持,最高100萬元。
第十二條西安經開區支持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西安經開區對主營業務收入增速超過15%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按照其新增營業收入的2%,給予資金支持,最高50萬元。鼓勵區內軟件企業自主研發工業應用軟件、工業中間件、工業互聯網平臺且成功應用于區內企業的,按照合同交易額的5%,給予資金支持,最高30萬元。
第十三條西安經開區支持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
西安經開區軍工企事業單位整遷至經開區,按其經濟貢獻,給予連續3年資金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主導或參與制定國家軍用標準的民口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民口企業承擔軍工科研、生產、維修、檢測任務,按年度實際合同執行額的5%,給予最高50萬元資金支持。
三、西安經開區促進科技創新
第十四西安經開區條支持企業創新主體建設
西安經開區對年度研發投入達到500萬元以上且研發投入強度達到2%或研發投入強度不足2%但年度研發投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規模以上企業,給予資金支持,最高400萬元。
西安經開區研發投入10億元(含)以上的,在研發投入達到10億元支持500萬元的基礎上,研發投入每新增1億元,支持增加50萬元,最高600萬元;5億元(含)以上的,在研發投入達到5億元支持200萬元的基礎上,研發投入每新增1億元,支持增加50萬元,最高300萬元;研發投入1億元(含)到5億元的,在研發投入達到1億元支持100萬元的基礎上,研發投入每新增1億元,支持增加25萬元,最高200萬元;研發投入500萬元(含)到1億元的,按研發投入基數1%的比例給予支持,最高支持100萬元;對研發投入較上年度增量在500萬元以上的,按上年度研發投入增量的1%給予支持,最高100萬元。
第十五條西安經開區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西安經開區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共性技術研發平臺)和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資金支持。同一企業獲得不同類型認定,分別給予資金支持;同一平臺先后獲得同一類型不同級別認定,支持金額給予補差。
西安經開區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企業自建研發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資金支持。同一企業獲得不同類型認定,分別給予資金支持;同一平臺先后獲得同一類型不同級別認定,支持金額給予補差。
第十六條西安經開區支持科技企業梯隊培育
西安經開區對首次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3萬元資金支持。經省級認定備案瞪羚企業給予30萬元資金支持。同一企業獲得更高級別表彰的,支持金額給予補差。
第十七條西安經開區支持創新創業創造生態
西安經開區鼓勵雙創載體建設,對獲批為國家級雙創載體,給予運營主體30萬元的資金支持;獲批為省級雙創載體,給予運營主體20萬元的資金支持;獲批為市級雙創載體,給予運營主體10萬元的資金支持,若獲批為市級載體認定后再次獲得省級載體認定,則給予運營主體10萬元差額支持,獲得省級載體認定后再次獲得國家級載體認定的以此類推。對獲得科技部國家級雙創載體年度考核優秀(A類)的單位,給予雙創載體的運營主體30萬元的年度運營管理資金支持。
四、西安經開區促進商貿服務業發展
第十八條西安經開區支持企業規模躍升
西安經開區對年銷售規模過200億、100億和50億元,且當年增速不低于15%的批發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年銷售額過200億、150億、100億、50億、10億、5億元且當年增速不低于10%的零售企業,分別給予200萬、150萬、100萬、20萬、10萬元資金支持。
第十九條西安經開區支持限上企業培育
西安經開區對首次納統入庫的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在獲得市級首批入庫支持資金后給予5萬元資金支持。鼓勵商業綜合體、批發市場等運營主體挖掘企業資源,年內每凈增1戶限上企業(含大個體)且連續兩年在庫,支持運營管理機構5萬元,最高100萬元。
第二十條西安經開區支持消費新業態
加快打造特色商業步行街、夜間經濟消費聚集區、高品質一刻鐘便民生活圈,項目建設期內建成并經過市區聯合驗收的,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
第二十一條西安經開區支持企業跨境發展
對跨境貿易額較上年同比增長超過15%的外貿企業,其年國際貨運、出口信保、貸款利息、境外展會展位費、國際認證等各項費用總計超過1000萬元的,在市級補助基礎上再給予25%配套支持。
第二十二條西安經開區支持跨境電商發展
對通過跨境電商線上綜合服務平臺驗證納入海關統計,年交易額達到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照在線交易額的1%給予資金支持,最高20萬元。
第二十三條西安經開區支持企業境內外參展
鼓勵積極參加國際國內知名行業展覽展會,按照實際發生參展費的30%,給予資金支持,最高30萬元。
第二十四條西安經開區支持服務貿易發展
對項目期內新增納入商務部服務貿易(服務外包)業務統計系統申報的企業,申報合同執行額在10萬美元(含)、20萬美元(含)、30萬美元(含)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3萬元資金支持;對在商務部服務貿易重點監測企業直報(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業務系統報送執行金額(包括離岸和在岸)達到1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且較上年度增速在10%以上的企業,按照每100萬美元支持1萬元人民幣的標準,給予資金支持,最高30萬元。
五、西安經開區促進現代金融業發展
第二十五條西安經開區支持上市掛牌后備企業梯次培育
入選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資源庫優質層(報陜西證監局輔導備案)的,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入選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資源庫精選層(通過陜西證監局輔導驗收)的,給予30萬元資金支持。
第二十六條西安經開區支持企業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掛牌
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掛牌成功的,最高給予700萬元資金支持,其中:首發上市按照市級標準給予20%配套;首發上市企業按其實際到賬募集資金凈額0.2%給予企業主要經營者資金支持,最高200萬元。按照首發上市企業招股說明書項目募投情況,將募集資金凈額50%以上用于投資經開區項目建設的,按投資額0.5%給予資金支持,最高400萬元。
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成功的以及后續晉級精選層、轉板到主板上市的企業,按照市級標準給予20%配套。
第二十七條西安經開區支持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
在境內外證券市場已上市掛牌企業,開展再融資且融資資金用于經開區項目建設的,按實際融資額的0.2%予以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40萬元。
第二十八條西安經開區支持上市企業并購重組
對經開區上市企業完成并購重組,并達到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標準的,并購金額10億元以下的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10億元及以上的給予40萬元資金支持。
第二十九條西安經開區支持股權投資基金聚集發展
對于在經開區新設立或新遷入經開區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規范運作滿一年后,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給予落戶資金支持,支持額度按照市級政策的50%配套,每家機構最高配套50萬元。
對于在經開區新設立且規范運作滿一年的股權投資基金,經認定符合條件的,按照基金實際募資規模的一定比例給予落戶資金支持或管理團隊資金支持,支持額度按照市級政策的50%配套,單個股權投資基金累計最高配套50萬元,配套資金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兌付。
已落戶經開區的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經開區企業滿一年后,給予其管理機構(注冊地需在經開區)投資資金支持,支持額度按照市級政策的20%配套,單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最高配套200萬元。
第三十條西安經開區支持地方金融發展
經開區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對經開區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給予融資服務資金支持,支持額度按照市級支持政策中服務經開區企業額度的20%配套。
六、西安經開區促進文化產業發展
第三十一條西安經開區支持企業入區落戶
對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租賃場地經營的輕資產文化類企業,注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購置或自建經營場地的重資產文化類企業,給予資金支持,支持額度視企業入區后三年內經濟貢獻確定,最高50萬元。
第三十二條西安經開區支持企業積極申創文旅行業認定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重點文化企業,在市級基礎上,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資金支持;對區內新評定的5A、4A、3A級別旅游景區,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資金支持。
第三十三條西安經開區支持文化企業實現突破發展
對于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的文化企業,在市級基礎上,支持20萬元;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的文化企業,在市級基礎上,支持50萬元;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的文化企業,在市級基礎上,支持200萬元。
七、西安經開區促進建筑業發展
第三十四條西安經開區支持建筑業企業上規模發展
對年產值達到20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不低于10%的給予資金支持,最高50萬元;對年產值達到10億元至20億元(含),且同比增長不低于15%的給予資金支持,最高20萬元;對年產值達到5億元至10億元(含),且同比增長不低于20%的給予資金支持,最高10萬元。
第三十五條西安經開區支持企業專業資質提升
對當年晉升特級、一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每家企業100萬元、50萬元的資金支持。
第三十六條西安經開區支持建筑企業突破發展
對建筑企業,當年產值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分別給予每家企業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區內建筑企業在省內建設的項目,獲得“魯班獎”“詹天佑獎”“綠色建筑創新獎”的分別給予20萬、10萬、5萬元資金支持。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按2022年、2023年、2024年3個年度計算,由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發改局負責解釋。